出校友芳名錄

94年傑出校友名單

93年傑出校友名單

92年傑出校友名單

91年傑出校友名單

90年傑出校友名單

89年傑出校友名單

國立台灣體育學院「傑出校友」選拔實施要點

90年11月7日90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
93年1月7日 92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第二、第五點

一、宗旨:

  為表彰本校校友在體育學術與競技或事業上之卓越成就及對國家、社會及母校之特殊貢獻
   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凡本校畢業校友,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足為後學之楷模者,即具被推薦資格:

  (一)學術研究、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者。

  (二)經營企業有傑出成就者。

  (三)參加國際運動競賽獲得優異成績者。

  (四)推展藝術文化、體育活動有傑出表現者。

  (五)熱心社會公益、服務國家、造福人群有具體貢獻者。

  (六)符合本校感謝捐助辦法第四條第四款至第七款者。

  (七)行誼、聲望、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獲政府頒贈獎章表揚者。

三、推薦方式:

  (一)各縣市校友會推薦。

  (二)本校教師或進修推廣部推薦。

  (三)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。

  (四)校友五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
四、遴選方式:由學校組成「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」進行審核之。

五、表揚名額及方式:

  (一)表揚名額五至十名,必要時得經遴選委員會議決議增減之。

  (二)傑出校友選拔表揚每年舉行一次,由校長於每年校慶時公開表揚,頒發獎牌以資鼓勵
    ,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發行之相關刊物內。

六、附則: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